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測繪質量測繪資質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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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2-06-22 信息來源: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陜西、黑龍江、四川、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
根據《測繪地理信息質量管理辦法》(國測國發〔2015〕17號)、《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國測國發〔2010〕9號)和《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自然資辦發〔2021〕43號)等規定,現就做好2022年全國測繪質量測繪資質監督檢查(以下簡稱測繪監督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實施
2022年全國測繪監督檢查工作由部統一組織,各省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具體實施。其中,國家層面測繪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由國家測繪產品質量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國檢中心”)承擔。
二、國家層面測繪質量監督檢查
(一)檢查對象及內容
1.隨機抽取航空攝影甲級測繪資質單位2020年1月1日以來完成的合同金額200萬元及以上的航空攝影市場項目。
2.國、省、市層面不對同一資質單位重復抽檢。
3.2021年測繪質量監督抽查中項目不合格的單位以及復查中項目不合格單位的相關成果質量情況。
(二)進度安排
1. 6月底前,編制完成國家層面測繪質量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經部國土測繪司同意后實施。
2. 7月至10月,開展國家層面測繪質量監督檢查,匯總分析檢查結果,并編寫工作總結。
3. 11月至12月,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三、工作要求
1.各省級主管部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抓緊制定本地區測繪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確定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組織實施好本地區的測繪監督檢查工作。于10月30日前將本地區測繪監督檢查情況報部國土測繪司。
2.各省級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測繪監督檢查工作要嚴格依照有關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加強對檢查人員業務培訓,做好必要的驗查裝備及技術支持,確保檢查工作規范化和檢查結果的準確性。
3.對于不配合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隱瞞、拒絕和阻礙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單位,按照測繪行業信用管理有關規定,記入測繪地理信息信用管理系統。
4.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加強疫情防控,尤其要加強檢查人員個人防護。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各地要創新監督檢查方式方法,切實做好本地區測繪監督檢查工作。
工作中遇有情況要及時報告。部國土測繪司將視情況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聯系人: 王麗華 010-66557390,66557432(傳真)
王 彬 010-66557079、66558743(傳真)